股巢配资 起底骗取生育津贴大案 全链条造假揭秘

有这样一些公司,其招收的“员工”几乎都是育龄女性,这些“员工”入职六个月内几乎都完成了生育。公司不但不安排她们上班,还给怀孕女员工涨了数倍工资,并以该工资为基数缴纳医保,最后为她们申领生育津贴。

近日,国家医保局针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我国首个“生育津贴”诈骗专项飞行检查。调查发现,一家公司15名员工中,短时间内13人集中生育,申领到了总计超过100万元的生育津贴。经过研判,国家医保局成立飞行检查组前往云南昆明进行调查。调取相关资料后发现,这13名申领生育津贴员工的临床记录和新生儿医学记录完整,每人领取的生育津贴额度都在10万上下,且申领时间集中在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。

飞检组了解到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在一个居民住宅区,没有任何企业经营状态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,该公司从未提供或补充过经营场所的相关文件。根据注册资料及2023、2024年度报告,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元,营业收入、纳税总额为0元,利润总额为-3.6万元。然而就是这样一家无地址、无营收、无利润、无纳税的公司,给13位“女职工”申领到了总计超过100万元的生育津贴。

通过与当地人社部门了解,在该公司生育的女职工中,除一人签订过劳动合同外,其余12人均未签订劳动合同。调查组直接联系了这家公司所谓的“员工”了解情况。“员工”之一李某某实际就职于某建筑公司,月薪4000元左右,却被这家公司虚报月薪至2万元。李某某对此毫不知情。进一步走访调查发现,所有涉案申领人的实际领取金额和申领额差别巨大。甚至有产妇是建档立卡脱贫人口,该公司以她的名义申领了10.2万元,而产妇实际领到手只有3.2万元。

随着调查深入,这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名下位于成都、杭州的另外两家公司进入检查组视野。四川成都的这家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,有11名员工,其中6名员工生育并领取了39.42万元的生育津贴。成都高新区医保局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,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落网。
徐某某此前在云南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一职。2015年,她成立了一家公司,为他人代办社保挂靠业务。徐某某利用虚假地址成立了云南某宏贸易有限公司,公司职员只有她母亲一人,向税务部门申报的月工资基数1.8万元。于是,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信息,向医保部门提供该公司员工平均每月1.8万元的收入,作为该公司2024年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。徐某某表示,这个过程要到税务部门的系统里进行申报,但操作简单。她做HR的这几年了解到,大部分企业其实都存在偏差,税务部门也没有查。
对于本案涉及的职工,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,员工一边按照月工资2000元收缴个税为0元,一边又提供月工资基数18000元,让参保人申领到10万元左右的生育津贴,数据差异十分明显。正是基于这个漏洞,不法分子通过在税务端做高社保缴费基数,申领到高额生育津贴,赚取“国家发放”和“个人领取”之间几万元的差价。
在这起案件中,这家公司以参保人名义申领的人均生育津贴超过了10万元,但参保人实际到手在3万多到4万多元之间,骗取的较高津贴大部分都被这家公司截留了。据初步统计,本案共涉及生育津贴约400余万元。其中,20.78万元被浙江杭州医保部门及时拦截,未予发放;四川成都医保部门追回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成都骗取的约40万元生育津贴;云南昆明医保部门已将相关线索移交给警方,有关调查正在进行中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,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,属于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随着医保监管大数据的广泛应用,一些企图通过非法手段骗取生育基金的行为,已经纳入医保部门重点监管范围。国家医保局提醒,对于灵活就业人员,可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,无须为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铤而走险。此外,医保部门正推动生育津贴由“单位代发”向“直接发放至个人”转变,这一政策避免了单位因某些原因截留或挪用生育津贴的风险,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第一时间得到经济支持,减轻生育家庭负担。
美港通证券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- 上一篇:月永配资官网 亲测:婴儿口腔清洁器口碑企业实践
- 下一篇:没有了




